近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西藏军区决定,命名拉萨市等40个地(市)和县(区)为“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具体名单如下:
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名单(共40个)
拉萨市(5个)
拉萨市、林周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当雄县
日喀则市(7个)
日喀则市、亚东县、聂拉木县、定日县、萨嘎县、康马县、岗巴县
山南市(5个)
山南市、贡嘎县、洛扎县、错那县、隆子县
林芝市(5个)
林芝市、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墨脱县
昌都市(5个)
昌都市、察雅县、左贡县、八宿县、类乌齐县
那曲市(6个)
那曲市、色尼区、比如县、巴青县、班戈县、尼玛县
阿里地区(7个)
阿里地区、措勤县、改则县、噶尔县、日土县、札达县、普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