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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111号)

发布日期:2022-12-08 11:25     资料来源:天上阿里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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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

﹝2022﹞111号

阿里地区城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0日起被划定为高风险区,目前,已连续5日未发现新增感染者,12月6日对风险区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科学划分风险区、精准管控等要求,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我地区流行病学综合分析研判,将阿里地区城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全地区高风险区为1个,即噶尔县狮泉河镇狮泉小区。


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