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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9年十项民生工程工作总结暨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20:52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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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9年十项民生工程工作总结暨

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根据地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地委将于11月中旬听取地区2019年十项民生工程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为确保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制定的计划科学可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一是请各县各牵头部门认真对照《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全力推进完成2019年十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阿行发〔20191号)有关要求,对2019年十项民生工程52件实事年度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形成全年推进完成情况报告,报告中部分指标不能完整统计的,可先报年度完成预计数,待确定后及时补报。

二是请各县各部门在总结2019年民生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围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广大干部群众吃、穿、住、行等主题,统筹安排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工作,结合本县本部门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认真研究分析提出2020年民生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内容、投资规模、牵头单位等,没有项目的单位,请对民生项目实施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三是请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结合2020年地区项目建设计划,制定项目建设类民生实事计划;请地区财政局负责,认真梳理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惠民利民政策,制定政策补助类和巩固提升类民生实事计划,地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利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民生实事计划。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起草和上报工作,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负责,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上报材料达不到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报。

(二)各县各部门紧紧围绕行署下发文件中涉及本县本单位的工作内容,逐条认真对照,对各自牵头负责的工作认真总结,要求语言简练、逻辑清楚、主题突出、篇幅简短、实事求是地报告工作成绩,工作进展缓慢,无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三)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认真梳理汇总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主动配合抓工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请将2019年十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报告及2020年民生实事计划,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9118日前报行署督查室(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