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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地区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对地区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噶尔县、日土县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行署国资委,国网阿里供电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农电“代管”全面实现“直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藏政办发〔2020〕1号)、《关于加快推进首批11县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的紧急通知》(藏发改能源〔2020〕268号)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各县各部门推进农电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地区农电体制改革工作6月30日前顺利完成,根据行署领导批示精神,由行办督查室对地区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位推动

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农电体制改革工作,5月13日,自治区组织召开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要求首批11县农电“直管”任务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行署领导对各县各部门推进情况专门作出批示,请噶尔县、日土县和地区发改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国网阿里供电公司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确保按照全区统一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改革

噶尔县、日土县人民政府务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改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西藏自治区取消农电“代管”全面实现“直管”工作方案》(藏发改能源〔2019〕887号)要求,积极协调解决清缴积欠电费、权证办理、县级电网企业办公场所用地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县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形成“一县一策”,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协调和处理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地区人社局按照《关于县级电网企业员工“两龄”认定及社保稽核补缴有关事项的通知》(藏发改办函〔2020〕134号)要求,加快完成县级电网企业员工“两龄”认定及社保稽核补缴工作。加强业务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力度,及时协调开放窗口办理权限,确保社保补缴工作畅通,妥善解决人员安置相关问题。地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噶尔、日土县人民政府,在划转前及时办结各种权证,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办理上开通绿色通道;各县积极推动解决县级电网企业发展用地等难题。行署国资委加强在资产划转流程、实施步骤、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及时办理批复手续。国网阿里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和处理改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认真梳理问题,强化工作措施

噶尔县、日土县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行署国资委、国网阿里供电公司要认真梳理当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2020年6月4前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报行办督查室。

责任编辑: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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