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2015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指出,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大家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向着伟大理想去奋斗。
团结凝聚人心,团结开创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201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题词“加强民族团结 建设美丽西藏”,表达对西藏的殷切期望和美好祝福。
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各族人民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
“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十九次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形容中华各民族关系时,打了这么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
这句话在次仁索朗和张化祥老人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次仁索朗和张化祥在1960年结为夫妻。1970年,张化祥在参与扑灭森林大火时被大面积烧伤,从那以后,次仁索朗老人寸步不离地照顾了他近50年。他们的故事让很多人潸然泪下,感动不已。次仁索朗老人告诉记者:“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就是嫁给了张化祥。”这么多年来的相濡以沫早已让他们的生命连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了。
像这样手足相亲、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故事,在雪域大地上比比皆是。
付出真情,收获真心。生产上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生活上相互尊重、相互照应,心灵上相互融合、相互守望……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各民族的兄弟姐妹情同手足、亲如一家,在雪域高原到处都呈现出一幅幅民族团结的美丽画面。
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此同时,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往、文化交流、生活交融也在日益广泛的社会领域展开。
连续4届藏博会成功举办,打造西藏旅游文化升级发展新引擎;对口援藏工作空间持续拓展,项目资金向基层、向农牧区倾斜,一个个援藏工程造福教育着广大农牧民群众,一串串援藏工作成果丰富着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内涵;越来越多的区内群众到内地就业创业,越来越多的内地人员被高原的发展机遇所吸引,来藏投资兴业。
西藏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未如此的深入。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的支持帮助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团结带领下,雪域高原正以团结、祥和、文明、进步的崭新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
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诲,近年来,我区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各族人民依法自主管理民族事务;建立健全民族政策法规。先后制定出台了上百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符合西藏实际的实施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民族政策法规体系。
沐浴党的温暖,西藏各族群众深深感到,只有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才有繁荣发展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
“党和政府建立健全了许多法规来保障我们的权益,现在我们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我一定会在继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的同时给家人讲我知道的法律知识,像习总书记说的那样,‘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在雪域明珠园享受着悠闲退休生活的尼桑大叔说。
在西藏,和尼桑大叔有同样想法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我区民族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深刻体现了法治文明的时代要求。
多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设立民族自治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等措施,充分保障了各族人民民主权利,筑牢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法治根基。
深化民族团结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党的十九大,总书记再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举措,为中华民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大团结大进步作出积极努力。
近年来,紧紧围绕每年“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民族团结月,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新中国成立和西藏和平解放等重大节庆节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自治区开展的“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我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旗帜鲜明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在林芝市第一中学举办的以“筑牢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 培育美丽西藏的时代新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月宣讲大会上,学生尼玛卓央说:“通过这次活动,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学生,我收获颇多,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会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建设家乡。”小手带动家庭,学校影响社会,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会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更为珍贵的一个事实是,在长期的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中,我区各民族干部群众大大深化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关系。
“各民族干部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实现了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在拉萨市工作的藏族干部索朗次仁深有体会。
事实胜于雄辩,这一句句朴实的话语,充分体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和历史传统而作出的重大论断,是对中华民族团结进步规律的深刻揭示,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
在历史的长河中,生活在雪域高原上的各族儿女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守护神圣国土,共同建设幸福家园,结下了血脉相连、休戚与共的兄弟、姐妹情谊,形成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和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这是我们各族人民繁荣发展、幸福生活的希望所在。
责任编辑:王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