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西藏新闻 >> 正文

区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

发布日期:2020-03-28 08:24     资料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本网拉萨3月27日讯(记者 姚闻)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藏党办发〔2020〕2号)要求,区政府国资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方案》。

自2020月1月29日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承租者,免收1个月房屋租金,之后每月减半收取。

责任编辑: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