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赵梦茹)为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今年年初开始在全区部署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于4月14日在日喀则市开具全区首张合格证。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1个县(区)、40余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散户)实行了农产品带证销售,出具农产品合格证445张,带证销售农产品448.7吨。
责任编辑:刘金鹏
商报讯(记者 赵梦茹)为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今年年初开始在全区部署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于4月14日在日喀则市开具全区首张合格证。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1个县(区)、40余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散户)实行了农产品带证销售,出具农产品合格证445张,带证销售农产品448.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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