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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三大节日”期间消费警示 涉及个人信息的“赠送”存在风险

发布日期:2019-12-30 09:27     资料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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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真正得到实惠,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提前发布“三大节日”期间的消费警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广大群众度过喜乐、祥和的节日。

警惕新型诈骗

随着“三大节日”的日益临近,在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常常可以看到年货促销活动,但个别别有用心的商家在进行“赠送”活动时,需要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促销商品,消费者要看清保质期以及宣传海报是否存在欺诈,另一方面涉及个人信息的“赠送”,有些是经过“精心”包装的新型诈骗,骗子利用所取得的信息开通账号进行贷款等,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间背负债务,因此,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切忌盲目冲动,谨防上当受骗。

此外,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不索要发票。消费凭证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重要凭证,也是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最重要的维权举证材料。但一些商家以少收钱或没有发票为由,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有些消费者认为不要发票少收钱自己占了便宜。可是,商家不给发票能为消费者优惠多少,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所以,无论是线上消费还是线下消费,消费者都要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消费凭证,涉及网购时还应保留商品介绍页面截图、聊天记录等消费凭据,以备日后维权需要。

明确收费标准

同时,节日期间也是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行业的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谨防经营者的附加条件,对相关服务内容最好进行书面确认,在签订预付款消费协议时,应认真查看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因为有些经营者缺乏诚信意识,在发售预付卡后,不履行承诺,甚至“跑路”,侵害消费者权益。比如,预订年夜饭时,要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佳、服务好的饭店。如果是通过电话或网络预订的,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问清楚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在“下订单”时,一定要搞清楚支付的是“订金”还是“定金”。对能否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有无额外收费项目等“霸王条款”要询问清楚。同时,就餐时要注意实际饭菜与事先约定是否相符,要仔细查看账单是否按实际情况结算。

对于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则需要注意旅游市场暗藏的陷阱,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履行责任保险),不要为了贪图便宜参加价廉质劣的旅游,谨记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责任编辑:程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