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向施工单位员工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资料图
在刚刚结束的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自治区劳动监察局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自治区劳动监察局副局长戚志刚和其他受表彰人员一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为了充分保障农民工权益,2018年以来,自治区劳动监察局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08万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5971起,为7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1.18亿元,补缴社会保险1395.07万元。
今年4月,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接到四川籍农民工雷某等人的投诉,反映某公路工程项目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32.1万元。经调查核实,该工程项目还有部分工程款未到位,而且施工单位已经被另一家公司收购,追欠难度较大。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农民工的情绪,一边启动应急预案。他们积极与原施工单位、收购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经多次努力,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最终将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追回,6名四川籍农民工讨回了他们的工资报酬。
类似的讨薪案件有很多,自治区劳动监察局认真安抚、帮助每一位当事人,多措并举为他们讨回了血汗钱。
戚志刚介绍,区劳动监察局时刻用战斗的姿态来解决欠薪问题,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底线,以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为红线,确保局势总体可控。建立了区、市、县三级联席会议,实行联合治理、综合施策,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评价、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考核,专项督查20余次,真正构筑起预防欠薪问题的“防火墙”。
近年来,我区狠抓治欠保支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查考核责任,努力把农民工工资保障责任压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区劳动监察局先后出台了责任追究等30多项制度措施。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进以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06亿元,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6.18亿元、劳动者维权告示牌8925个。
“两公布、一平价”是劳动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今年,区劳动监察局向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布拖欠劳动报酬案件3起,向“信用中国(西藏)”平台公布重大违法行为案件7起,向人社部推送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件7起,实现了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全区评定企业A级241家,B级343家,C级23家。
2018年以来,为了充分保障农民工权益,区劳动监察局畅通12333举报投诉电话,公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实行调度、通报制度,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08万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84万份,处理举报投诉案件5971起,为7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1.18亿元,补缴社会保险1395.07万元,集中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352起,真正践行了“困难和麻烦由政府解决,把方便实惠送给群众”的宗旨。
戚志刚介绍,下一步,区劳动监察局将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综合各项政策,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农牧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力争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实现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记者 韩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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