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关于推荐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的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藏拥〔2020〕5号)和《关于评选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藏拥〔2020〕6号)要求,经2020年11月5日2020年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研究,拟推荐阿里地区、噶尔县、措勤县、改则县、普兰县5个(城)县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拟推荐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为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拟推荐吕智...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7日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