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94号)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94号)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精神,坚决杜绝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及时、高效、妥善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方面的合理诉求,根据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现将阿里地区违反“九不准”和“二十...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23:25

